法律问答

到处贴贴子,损坏我的名誉,侮辱我的人格,现帮忙我怎么维权

名誉毁谤
2019-04-10 01:10: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n债权人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民间借贷关系都受法律保护。n如果出现纠纷,当事人可以协商或者通过诉讼手段来解决问题。
    n但是,对于利用民间借贷进行集资诈骗、高利转贷、洗钱或者暴力催收导致他人人身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 1、侵犯他人名誉权,法院经审理认为侵权事实成立的,应当判决侵权人承担赔偿道歉、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名誉,是指社会上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名誉权是是人格权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十、问:侵害名誉权的责任承担形式如何掌握?  签: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 侵犯名誉权构成要件主要有:名誉权是指公民、法人对其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认定行为是否构成名誉侵权须在主客观方面具备以下要件:  
    (一)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只有在行为人所实施的侮辱(体现为以不当的言词评价、贬低和毁损相对人的人格,不涉及“事实”的真实性问题)、诽谤(体现为披露、散布虚假事实)、披露其隐私权(体现为披露、散布法律所保护的他人私生活信息)等行为影响到社会公众对受害人的评价时,才能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作为认定毁损名誉的依据,侵权人仅仅只针对被侵权人,而未传播给第三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公开,行为只有公开进行,向第三人散布,才能表明侵权人的行为已经产生了社会影响,被侵权人的名誉受到损害。  
    (二)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从法理上讲,对于公众人物提起的名誉侵权之诉,在主观过错方面的考察,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具有实际恶意为标准,没有实际恶意的行为,即使确实损害了公众人物的名誉,也不应认定为侵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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