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撞行人,现在伤者出院,医生给的建议是用药康复治疗。交警给的事故认定是车主主责,行人次责。车主方有交强险第三者险,请问出院后还要继续服用的药物和检查费用,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承担?

2019-04-09 15:46: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
    机动车如果无责,行人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等总计1000元以内由机动车的强制保险承担(没保险的驾驶人自己承担),超过1000的部分行人自己承担;
    只要机动车一方有责任,行人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等总计1万元以内由机动车的强制保险承担(没保险的驾驶人自己承担),超过1万的部分按责任分摊,不过分摊的时候会稍微偏向行人一方,比如同等责任的话机动车承担6成,行人承担4成。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车险理赔不一定需要车主本人亲自去网点办理理赔手续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在完成事故责任赔偿以后,去保险公司办理保险理赔,可以本人去,也可以委托其他人去办理。只要资料提供正确完整,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合同给予保险理赔。
      被保险人请求赔偿时,一般应向保险人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 保险单正本、索赔申请、财产损失清单、技术鉴定证明、事故报告书、救护费用发票、必要的账簿、单据和有关部门的证明;
      
    2. 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3. 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保险约定的单证提供义务,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损失情况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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