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印刷厂工作三年多了,现在厂子被环保局查封了,村子里拆迁也不让干了,老板说厂子不开了,让结工资走人,但是工作三年多了一直没给上保险,老板想稀里糊涂打发工人,请问有补偿么?具体能补偿多少钱!谢谢!!

2019-04-08 10:53: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公司资产被别人申请了财产保全而被法院查封了,还有工资发吗?   对公司申请财产保全的主体中只有两类主体: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有优先权的债权人。但是,能够对公司财产优先清偿的仅限于有担保物权和优先权的债权人。因此,即便是别人对公司申请财产保全了,他也不一定是可以最先得到赔偿的人。   这点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93条规定有关规定: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加参与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即能够优先受偿的,仅限于有担保物权和优先权的债权人。而且,财产保全只是一项诉讼保全措施,不涉及优先权问题。   
    二、公司破产后在清偿了法定的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会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面所列情形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因此,被欠薪职工只要按照法律规定及时、有效地主张自己的权利,是能够获得清偿的。
  • 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对房屋承租人进行补偿安置:
    (一)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或者价值标准房屋调换的,其货币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80%+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二)符合规定的,房屋承租人还可以选择面积标准房屋调换。
    (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价值标准房屋调换,其货币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100%。
    )房屋产权拆迁补偿和承租人拆迁补偿没有关系,互不影响。
  • 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资。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
    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