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和女朋友生下了孩子在办理出生证明的时候女方身份证刚好掉了医院说回去补办好生份证再来医院会一直有记录但是老婆后面跑了还能办理出生证明吗以后可以上户口吗

2019-04-08 09:10: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涉外婚姻根本不需要办理准生证比如计生办需要你提供文件证明你的老公是初婚未育。香港或国外可能没有这样对应的部门能够提供这些证明,解决的办法就是带你老公去公证处开一个证明,公证处作这样证明的人很普遍,办起来也不复杂。
    开好的公证证明本来就是中英文对照的。然后你拿着你这一部分的户口本之类的资料,和公证书去计生办就可以办好了。在中国注册结婚的,不是在外国。我想如果你们是在国外注册结婚的,可能还需要一份国内也承认的婚姻有效证明。
  • 在医院准备生育时,即可到宝宝出生的医疗保健机构(也就是医院)为宝宝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医院都有《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办公室,有专人负责《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工作。
    (一) 需要提供的材料:
    1、婴儿入户姓名;
    2、婴儿亲生父母双方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办理流程
    婴儿亲生父母其中一方携带需要提供的材料,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发登记表,将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交办证工作人员核对信息无误。
    孩子出生后,医务人员会将出生证送到产妇手中。
  • 同居后孩子户口上在对方上,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做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依据究竟由谁来抚养孩子对于孩子的成长比较有利作出判决。
    如你想证据孩子的抚养权,可以举证证明有更多的时间照料孩子,孩子跟随你生活对于孩子本身成长比较有利来进行争取。
  •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