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快递员我给丢了一件货他说是3000元钱但是保价金是750元这个我怎么理赔!!!!谢谢

消费者维权
2019-04-07 20:31: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来说,邮件丢失,如果你是发往外处的贵重邮件一定要保值,丢失损坏按保值赔偿,如果没保值丢失只按你寄出邮件邮资的三倍赔偿,就是如果你邮费花了10元只能赔你30元。另一种就是你收邮件,对方发的邮件丢失,你不签收就和你没关系,你也可以直接联系发货方要求重新发货,网购的话记得一定要维权,延长收货时间,有充分的时间和对方交涉,网购是有时间限制的,该到货时间你没签收过几天会系统默认签收,钱就打到对方账上了,到时候找起来更麻烦。
  • 快递公司在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时应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和《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来确定,而不适用《邮政法》第47条的规定,“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3倍;挂号信丢失、毁损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3倍予以赔偿”,即快递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数额可能超过收取资费的3倍以上。
  • 损害赔偿之人身损害赔偿方式:人身损害的物质损害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有一次性给付、继续给付和定期金给付三种方式。
    一、一次性给付方式: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
    1、判决一次性支付(付款)方式;
    2、判决分期付款方式:需赔偿权利人同意,应当加上法定利息。
    二、 继续给付方式:
    对于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的,赔偿权利人(不受诉讼次数的限制)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5-10年。
    三、定期金给付方式:按照赔偿权利人的实际生存年限给付,不受有关赔偿期限的限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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