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公司缩小规模,现在要求解除合同。按n+1方案赔偿。但我现在在休产假,还有4个月的产假没休完。请问公司是否还应再补偿这4个多月的工资给我?以及那个每天1小时的哺乳假补偿给我?谢谢!

2019-04-06 19:35: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单方面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属于对合同的违反,要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租赁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但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
    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
    (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
    (2)协议未到期,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
    (3)房屋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
    (4)房屋承租人故意、或者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
    如果承租人在上述情况下,不允许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可以起诉到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请求法院调解或者判决,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1、离职后,先到劳动局办理失业证,注册失业。提供资料:身份证、离职证明、失业金缴纳单。
      
    2、到人社局办理社保转接,提供离职证明、社保手册、失业证、身份证,就办理办理自己缴纳社保手续。注:如果继续找工作的,那么暂时不要办理社保,等找到新单位后,让单位开具签合同证明,然后再转移到新单位。
  • 公司想调岗降薪,本人不同意。公司想辞退或协商解除合同怎么办?如果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

    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是有权调整岗位的。
    当然,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也是需要提供证据的。劳动者拒绝调整岗位的,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但是用人单位也是应该支付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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