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被骗传销组织,在传销人员介绍下,利用学生证办了几个学园贷,有壹万的也有几千的,其中还了几期现无法还款,请问这属不属诈骗罪

刑事辩护
2019-04-06 12:59: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 情节依法处罚。
    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 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
    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 法处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 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2千元至4千元”、“3万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单位实施诈骗,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参照本条第四 款规定的数额,确定适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或者第一百五十二 条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 如果被骗去做传销,一般情况下不会有生命危险。但是现在的传销的组织者往往对参加者采取暴力和精神双重控制,因此传销有可能出现限制人身自由,非法拘禁,甚至出现抢劫、绑架、杀人等恶性案件。
      《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对在传销中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由公安机关会同工商部门进行查处。工商部门查处的涉嫌犯罪的行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 传销属于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任何人都可以向工商和公安机关控告投诉。对于传销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依法可追究刑事责任。只有将传销组织摧毁,才能让家人觉悟。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被传销骗了一般解决方式是通过欺诈类条款进行追究其法律责任。
      首先要确定被骗的金额,如果很少的话,可以通过公安机关采取治安处理,要求传销机构归还被骗的钱。如果金额巨大,就可以以诈骗案向公安机关报案。
      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是以不正当的方式获得财务,那么传销机构不仅要如数归还钱,而且还要受到刑事处罚。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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