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机动车与行人翻越横栏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无过错责任行人有过错,依据法律规定,行人承担百分之多少的事故责任

2019-04-05 19:12: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原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28条的规定,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 伤,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 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 ;已给付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 伤残补偿金不再发给(但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 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偿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根据上述规定,员工因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是不能重复享受 的。
  • 什么是交通事故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叫无过失责任原则,是指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律规定应由与造成损害原因有关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的确认责任的准则。执行这一原则,主要不是根据行为人的过错,而是甚于损害的客观存在,根据行为人的活动及所管理的人或物的危险性质 与所造成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而由法律规定的特别加重责任。
    学术上也把无过错责任称之为“客观责任”或“危险责任”,英美法则称之为“严格责任”。

    交通事故无过错责任原则应用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这就是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具体体现。

    交通事故无过错责任原则注意事项

    第一,只有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才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并非所有的道路交通事故都适用。
    第二,适用的范围也是“由保险公司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而非对于道路交通事故所有的损失范围都适用。
    第三,只有机动车方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对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不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第四,机动车方限定减轻责任的条件是“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按责任大小赔偿。 具体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 交警主要负责调解及事故责任的划分,驾驶证、行驶证等暂扣后需返还司机,具体赔偿事宜还需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可考虑诉讼途径,受害人可诉赔偿项目主要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贴、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及交通费等,若构成伤残(需进行司法鉴定,本所常年与司法鉴定机构合作)还可主张残疾赔偿金。
    上述赔偿具体数额视伤者受伤情况而定,目前无法定论。 如有需要,可随时来电交流,以期维护你方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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