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是这样的,我和我前妻离婚了,离婚协议的孩子由我扶养,我前妻以及他父母反悔了,由于一直是我前妻的父母在带孩子,我现在来接走,他们都不同意,交流无果,我该怎么办?谢谢你您给点意见吧!

离婚
2019-04-05 12:36: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存在家庭暴力的行为,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双方能够通过协议的方式来进行离婚,但是如果双方不能够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则只能够到法院依法诉讼离婚。通常就算双方通过达成离婚协议的方式选择离婚的,无过错方也可以请求家庭暴力实施的一方来支付一定的离婚损害赔偿

  •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2、【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所得财产原则均分。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4、【损害赔偿】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哺乳期后的子女的抚养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