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他经常出去找??之前我都没理过他??可是这次让我我又知道??我问他??他不承认??结果我把证据拿出来了??他承认了??我走了两天??毕竟我们都有三个孩子了??他说过以后再也不会了??他说他可以给我写份保证书??如果以后他在出轨??他净身出户发??所有家产全部归我??孩子也归我

2019-04-03 10:00: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婚姻法》第4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对双方婚内财产或婚前财产的归属方式进行约定;第46条规定,因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情形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主张损害赔偿。因此,婚姻保证书具有一定的法律依据,但这不等于其一概有效。
    判断婚姻保证书的效力,应针对签署背景、设定条件及处分的权利,结合法律规定及公序良俗综合判断。
    以下三种情形写的婚姻保证书,一般认为其不具拘束力:
    1. 保证书系出具人在被胁迫下(如在酒店被亲友团捉奸)签署,且出具人及时向法院提出了撤销请求,此时保证书会因被撤销而失效;
    2. 保证书有关抚养权归属的内容无效,法院仍将以有利孩子成长为原则处理;
    3. 保证书剥夺人身权利的内容无效,比如以一方提出离婚、与异性通话或交往为成就条件,或保证离婚后不再婚等均属无效。
    除上述情形外,以重婚、出轨、家暴等为条件,以财产权利为处置对象的保证书,在判决离婚时一般应认定有效。
  • 可以证明出轨的证据,一般应当注意搜集以下关键证据:第一是“保证书”、“悔过书”等,婚外情调查突然被曝光,一方无奈之下写下保证书、悔过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根据《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却已破裂的若干意见》规定,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
  • 女方出轨,属于导致离婚的过错一方。根据法律规定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您可以要求女方承担赔偿责任。动产、不动产,如楼房、存款、股权、债券等,如无相反约定,只要是婚后取得的,依法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女方开走的轿车以及转移的财产,您可以搜集相关证据,比如车辆登记信息、银行转账记录等向法院提交。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司法实践的处理时,一般应把隐藏、转移、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毁损、变卖的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 女方出轨净身出户,解释如下:净身出户,是指在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时不得到任何共同财产。通俗化的说就是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一切钱财,只带自己的身体走。
    按照我国《婚姻法》来讲,这种要求是没有法律依据的。通常来说,双方如果通过协议离婚能够达成合意的,可以直接约定,否则并没有法律强制规定出轨方不会分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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