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非法持有两支有杀伤力枪支的话,被刑事拘留,找人的话最轻处罚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19-04-02 17:36: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刑事事拘留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人有四种: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
    3.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
  • 诈骗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应当积极认罪悔罪,给被害人退赔争取取得谅解从轻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 依照规定。
  • 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如何认定,  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是指根据刑法第128条第1款规定的,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自挪用、藏匿枪支、弹药,拒不交出的行为。本条规定的“非法持有”,是指不符合配备、配置枪支、弹药条件的人员,擅自持有枪支、弹药的行为;“私藏”,是指依法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人员,在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条件消除后,私自藏匿所配备、配置的枪支、弹药且拒不交出的行为。  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如何认定:  
    (一)罪与非罪的区分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故立法上没有规定数额、情节的限制。但是,根据本法第13条的但书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则不应认为是犯罪,可以依照其他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在区分罪与非罪时,要注意以下两种情况:  
    1、要把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与未携带持枪证件而携带依法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行为区别开来。后者显然也违反了枪支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25条的规定,对未携带持枪证件的行为,由公安机关扣留其枪支、弹药,而不能认定为本罪。  
    2、要把本罪与在禁止携带枪支、弹药的区域、场所携带依法配备、配置的枪支、弹药的行为区别开来。后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44条的规定,应由公安机关对个人或者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或其他责任人员处以警告或者15日以下拘留,并没收其枪支、弹药,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但不构成犯罪。  
    (二)本罪与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界限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1、犯罪对象不尽相同。本罪的犯罪对象是枪支、弹药,不包括爆炸物;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犯罪对象包括枪支、弹药、爆炸物在内。  
    2、客观方面的行为方式不同。本罪表现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表现为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  
    (三)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与私藏枪支、弹药罪的界限  其主要区别在于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前者表现为拥有、携带、佩带或者以其他方式公然拥有、持有枪支、弹药的行为;后者表现为私自藏匿枪支、弹药的行为。前者行为是公开的方式,后者行为则是秘密的方式。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立案标准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  
    (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三)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二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一千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二百发以上的;  
    (四)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弹、炸弹、地雷、手雷等具有杀伤性弹药一枚以上的;  
    (五)非法持有、私藏的弹药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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