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定西一家物业当保安,公司规定月工资1900元,月公休4天。今年10月份我请了9天假,是1日至9日。10日我开始上班到31日。结果公司经理让会计算工资时给按每月30天扣除4天公休就每月26天全勤计算日工资再扣除9天请假给我付工资,这样合理吗?应怎样算?请律师指点帮助!

2019-04-02 17:22: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参照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的教育部门或者是劳动人事部门。
  • 由于在某些情况下,比如当应纳税所得额比较少的时候,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税率比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税率低,因此在可能的时候将劳务报酬所得转化为工资、薪金所得,在必要时甚至可以将其和工资、薪金所得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 劳动者因为劳动纠纷申请劳动仲裁的,需要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劳动仲裁申请书的格式:
    1、要写明申请方、被申请方的基本情况;
    2、写明申请事项;
    3、写明事实和理由,应叙述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时间、地点、原因、事件、方式、手段和后果等;
    4、然后写结束语和呈文对象。"特向贵委提出申请,请求依法裁决"、"此致 ×××县(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
    5、最后落款,即申请人姓名和日期,并且手写签名按上手印。
  • 通常情况下,即使是按日进行工资结算,用人单位也应当依法进行按时发放,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进行发放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同用人单位先行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到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申请仲裁,仲裁结果出来后,可以到公司请求对方支付。对方坚决不支付的,可以到法院依法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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