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订婚彩礼1万,结婚彩礼6万,娘家陪嫁3万,一共10万,被我老公借给我公公买车了。现在结婚一年零五个月,生有女儿9个月,尚在哺乳期。如果离婚,彩礼和陪嫁钱能要回来吗?

离婚
2019-04-02 10:49: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返还范围:
    只有解决好彩礼返还范围,才能切实维护好双方的利益。以下两个方面应该不属于彩礼返还的范畴:

    一、共同花费,一方收到彩礼后,往往会拿出部分用于共同花销,如为办婚礼宴请宾客,送礼以及平时的吃喝玩乐等,在计算返还数额时都应当从中剔除。

    二、属于赠与性质的财物。在恋爱中,男女双方为表情意,通常会赠与对方定情物、信物等,可以说,这些是一方自愿赠与另一方的,与有无结婚目的无关,对于该类财物,赠与方不得要求返还。
  • 彩礼在法律上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彩礼是我国古代传统的风俗,给付彩礼的行为可以视为以结婚为生效条件的附条件赠与行为,而不是一般的无偿赠与。如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赠与行为发生法律效力,彩礼属受赠人所有。如果结婚不成,赠与行为则失去法律效力,彩礼应该返还给赠与人。下面由法律经验小编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结婚不成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   给付彩礼的行为可以视为以结婚为生效条件的附条件赠与行为,而不是一般的无偿赠与。如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赠与行为发生法律效力,彩礼属受赠人所有。如果结婚不成,赠与行为则失去法律效力,彩礼应该返还给赠与人。如果结婚之前的确从彩礼中有合理的支出,也应该酌情返还。对于不受当地风俗习惯限制的日常往来的小礼品、衣物等,则一般按无偿赠与来处理。   什么情况下可以返还彩礼?   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2)
    (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什么情况下不予返还彩礼?   根据以上原则,结合实践,具体总结以下几种不应当予以返还的情形: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彩礼返还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彩礼的返还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即两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权利受到侵害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开始。因此,此类纠纷的起算,有以下几种情形:如果双方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给付人应当及时履行自己的权利,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对方拒不返还的,诉讼时效开始起算;如果双方登记结婚的,自其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给付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 你好!
    1.已经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过的,不需要返还彩礼。
    2.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应认定为是赠与行为。在登记结婚前陪送的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在离婚时归女方所有。在登记结婚后陪送的嫁妆,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女方个人赠与,则应属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应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对该嫁妆有特别约定的,则应依约定来确定财产的归属。

  • 1、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如您双方有调解书或判决书确定孩子父亲应负担多少抚养费,您可直接持生效文书向法院申请执行。如双方有自己达成的协议,协议离婚的,可持协议向法院起诉。如原协议父亲不负担抚养费的,可由孩子以自己名义、您担任法定代理人,起诉孩子父亲支付抚养费。待法院调解或判决后,持生效文书申请执行。
    3、您双方如能进一步协商成功,则不必起诉,协商不成的再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