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买房,男方父母付的首付,婚后男方一人还款,房产证上是夫妻两人的名字,房子算是共同财产吗?离婚的话该如何分配房产

离婚
2019-04-02 09:10: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后买房,不一定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双方约定属于一方所有的,就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没有约定,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 婚前共同出首付、商贷买房,但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婚后共同还贷。虽然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
    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按揭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分割时要一并考虑,当事人出资额的比例悬殊、未共同生活或存续期间的较短的。可以参照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不拘泥于平分。
  • 夫妻双方离婚时,可以通过自主协商的方式对其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则依照夫妻离婚财产分配原则:
    (一) 夫妻之间对财产的协议优先;
    (二) 男女平等;
    (三)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四) 照顾无过错方;
    (五) 照顾付出较多方。
  • 当事人婚后,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根据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认定为是夫妻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及司法解释只规定了赠与以“明确表示”的意思为准,但对“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是否属于一种“明确表示”赠与谁的意思,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
    实际案例中,法院不能以没有明确规定而不做出具体认定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