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父亲1981年去世的,大姐还在谈恋爱,父亲同意未来的大姐夫来我家,当时我家姐妹4个,我最小,1996年大姐夫单位分了一套房子,我和母亲去他那套房子居住,2姐3姐都结婚出去了,1998年母亲将我们原来居住的一间房子(父亲单位分的公租房),过房给了大姐这承租代表人,2000年那间房子动迁了,2002年回迁后大姐就将这套回迁房卖掉了,同年我离婚了,现在没有居住的地方,母亲也去世了,问我能要求继承父亲单位分的公租房那套房子吗?请帮忙。

离婚
2019-04-02 01:10: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屋继承需要的证明

    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

    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 母亲先于父亲去世,母亲的遗产是如何继承的:母亲先于父亲去世,要继承母亲的遗产,首先要把属于父母亲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原则上是父母亲平分的。
    确定了属于母亲的遗产,如果母亲没有遗嘱,就依据继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
  • 房地产继承,同其它遗产继承一样,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地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 父亲去世后遗产继承有如下方式:
    第一,遗嘱继承,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第二,法定继承: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 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为:父亲的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为,父亲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得继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