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重庆农村水田征收补偿标准,麻烦告诉下,谢谢!

2019-03-31 19:43: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区片地价,否则属于补偿违法;并且要在征地范围内予以公告,保证被征地户的知情确认权,否则属于程序违法;补偿款要一次性支付到位,不能按月支付;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由当地制定,也可以通过评估确定补偿;如果征地违法的话,可以拒绝交出土地。建议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维权,如有需要可来电咨询。
  • 《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3、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该如何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4、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归谁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 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偿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偿费支付给其他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偿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土地管理法》第49条规定,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5、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应负哪些法律责任?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79条规定,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6、《土地管理法》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何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 1,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报省人民政府价格、财政、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同意后执行。 因征收土地拆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房屋,影响其居住的,应当保障其居住条件。
    2,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全部被征收或者征收土地后没有条件调整承包土地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的80%支付给土地承包户,主要用于被征收土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生产生活安置,其余的20%支付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兴办公益事业或者进行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建设。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权人所有。 4,实行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 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由政府、集体、个人共同出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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