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找我借钱没有借条,有银行转账记录和录音可以作为证据

2019-03-31 14:09: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把钱借给了别人,到期不还钱,借条有录音也可以打官司。 
    法院自2015年5月1日起实行登记立案,只对证据进行形式上的初步审查,只要符合立案条件,法院都会立案受理的。
    3、转帐凭证和录音,属于证据的一种,虽然不是借款纠纷的直接证据,属于间接证据,依然可以证明借款的发生、发展等过程,可以证明案件的事实,作为证据提起诉讼,是完全可以的。
    4、《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
    6、《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借条是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但是转账凭证也能够证明转账事实的存在,对于聊天记录而言,如果聊天记录中明确涉及到借款事实并且对方认可借款事实存在的,那么聊天记录属于自认,也是可以作为证据的。对于借款合同,如果对方不愿意还款的,那么在借款合同到期后的两年的诉讼时效内,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对方返还您的借款。
    如果没有过诉讼时效的,那么法院可能会做出您胜诉的判决,但是胜诉判决并不等于判决能够执行,因为您的老板人在国外,所以,如果对方名下没有可执行的财产的,那么即使您获得了胜诉判决的,最终可能也很难拿到执行款。
  • 借条又称为借据,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在借贷时使用借条的情形最为普遍,出借人在交付借款时往往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条。但有时当事人之间也不会写借据,也没约定多久还款,但是也没有一张银行打款记录。
    一般情况下,债权人手上虽然没有借据,也不能提供一套完整的银行转账打款凭证,法官很难结合当事人的陈述及其他证据认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所以当事人要保留好完整的凭据来证明自己的债务关系。

  • 1.建议当事人收集诸如借条、欠条、收条等直接证据,假如没有直接证据则收集证人、电话录音以及邮件、短信往来和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然后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因为债权一旦超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债务人就享有时效抗辩权,就可以不用清偿债务。
    2.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切实充分,法官就会采信观点、判决胜诉。胜诉之后,如果一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内未履行法院的判决,另一方应该尽快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方的财产。因为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的时效,就是判决生效后2年内。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但是更多的财产线索以及证据还是需要当事人进行提供的。
    4.如果被执行方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被执行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和诚信档案中。
    这样就会限制被执行方的银行借贷等金融服务,被执行方可能也会被法院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执行司法拘留。
    5.如果被执行方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那么就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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