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老公分居两年,现在他背负债务三百万,我们现在要协议离婚,他说债务他一个人偿还,我想问,离婚了以后,怎样,他的债务不会找到我,是不是即使离婚了,这钱和我也有关!

离婚
2019-03-25 10:49: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除非非举债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债权人与举债人明确约定属于一方个人债务、夫妻双方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
    如果不具体上述情形,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合同具有相对性,除非债权人知晓并同意否则,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
  • 我国法律允许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并且可以由双方在离婚时完成离婚协议,就离婚时的债务问题达成约定并在离婚协议中写明,到民政部门记性备案即可。双方就离婚时债务达成的协议,通常是双方进行平均分担,但是如果有其他分担方式的,也受到法律保护,可以依照约定进行。
  • 关于夫妻在分居期间一方有债务另一方有权不偿还的问题:只要法院没有判决离婚生效,那么各自所有的债权和债务都属于夫妻共有。法院现在实行的是谁提告谁举证的原则,那么你可以提供分居证明,这个证明由街道或居委会开具,农村的由村委会开具,用来证明你们开始分居的时间。
    因为不是你说你们三年没有同居了就算数的。必须提供书面证明,加上离婚提告一起,这样这三年内发生的债权和债务就与你无关。但是三年前同居时间内产生的债务你还是得共同承担。
  • 分居2年法院不会判离婚,只要当事人不提起诉讼,是否离婚法院不会管。 分居两年离婚,女方可以分财产,并且分割二分之一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