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手续的办理: 以房地产作为债务的担保,抵押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房地产
抵押合同,并且应当规范。 抵押人以其所有的经营管理的房地产为债务人提供担保时,抵押人和
抵押权人应该按照下列程序办理房地产抵押手续:
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房地产抵押
合同。在抵押合同中,双方应就抵押房地产所担保的债权种类、金额以及担保的期限等事项进行约定。
2、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担保法》的规定,房地产抵押,必须到房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否则抵押无效。根据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自签订抵押合同起30天内应到
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办理抵押登记时应持有下列文件:
(1)抵押合同。
(2)抵押当事人(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或
法人资格证明。
(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转让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共有的房屋须提交《房屋共有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5)以期得权益的房屋用抵押的,需提交生效的预售(购房)合同。
(6)处分房地产需经其上级权力机构批准的,还要提交上级权力机构的批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