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叫我过去我把我朋友叫过去他又叫了他朋友他朋友把对方人打了被告持械聚众斗殴他们都被抓了第一次开庭开了我没被抓当时我没打我还是未成年以前拘留过6天,现在我已得到对方人谅解签了调解书,万一我被抓了能取保候审能判全刑吗

刑事辩护
2019-03-25 09:22: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检、法三机关均有权决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即刑事诉讼任何阶段均可以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可见刑事拘留期间是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的,但考虑到是毒品犯罪,犯罪嫌疑人人身危险性较大一般不宜取保候审,因病申请取保候审的,最好提供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开具的证明!
  • 不需要,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第五十二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 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说明案子性质、情节不是很严重。在取保候审期间,嫌疑人怀孕,也是法律上允许的事情,公检法部门不会因此对嫌疑人采取其他措施。

    嫌疑人怀孕期间,不影响案子的侦查、审查起诉和判决。
    如果在怀孕或哺乳期间,一般会判缓刑或监外执行。
  • 孕妇私犯罪取保候审生下孩子后还要继续判刑,可以申请监外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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