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农村户口,老公是居民户口,婚后户口迁入男方来,现在拆迁房屋,我老公能得到安置房,我和孩子成半边户,这是怎么回事?

拆迁补偿
2019-03-24 06:06: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结婚迁户口需要的文件:
    一、 男方所要办理文件:
    1. 村委接收证明(男方村委或街道办开具的接受证明)需要两份,一份是男方村委或街道办开具的接受证明,一份是男方村委 开 具的户口变动证明)备注;男方村委开 具的户口变动证明是在办理出准迁证后办理,要分两步的。

    2. 双方结婚证复印件(最好复印4份,办理子女出生证明要用到。)

    3. 到男方 的街道或XX镇计生办开具育龄妇女纳入管理证明(不明白可以问妇女主任或打电话询问)

    4. 户口本及身份证

    二、女方所要办理文件:
    1. 写婚迁个人申请书(详见婚迁申请书)

    2. 户籍证明(女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一份5元,要两份,孩子出生证明用一份。)

    3. 村委开具的户口变动证明(先开出,在办理准迁证后到女方户籍处会用到)

    4. 身份证、户口本
  • 正常情况下,征收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应当给予被征收人房屋的补偿费、土地使用权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其中土地补偿费应当是各项费用中最为重要的一部分。但是,土地使用权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都是针对具有特定身份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而言的,城市居民不享有获得上述补偿费用的资格。
    因此,城市居民只能获得“房屋补偿费”。
  •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婚后拆迁分的房屋并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是拆迁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分得的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若是拆迁的房子是夫或妻各一方的财产,那么拆迁分得的房子只属于夫或妻各一方。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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