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一方全资购买房,已有房产证,婚后另一方要求加名字,还需要缴契税吗,另外一旦另一方名字加上,婚后再离婚,另一方可以分割房产吗

离婚
2019-03-23 08:01: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前买房子,婚后办理房产证加名字,办理完毕两位当事人名字房产证,住房产权属于两人共有。  如果一方想放弃属于自己那一半产权,可以双方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只要一方名字的房产证。  然后双方当事人一起持有一方名字房产证,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本地公证处办理住房产权公证手续,明确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登记人一人所有,双方签字按手印做公证,得到公证书注意保管就可以。  《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
    (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 1,婚前买的,登记在一人名下,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2,共同经营的公司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分。
    3、其他财产,无特别约定也是平分。
  • 协议只要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达成就有效。如果法院判决离婚你的情况一般的话:第一法律规定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离婚协议男方自愿归女方,也是可以的。第二没写欠条如果能够证明借款关系也可以,但是如果也没有其它方式证明,那么法院不会认可。
    第三双方结婚用品时为了夫妻共同生活的欠款,应属于夫妻共同借款,你还了也一样。第三,孩子抚养问题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断跟谁有利于孩子成长,以利于孩子的情况判。以上我说的是法院在一般情况下判决离婚的情况,和离婚协议不同,离婚协议只要双方认可,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完毕即可生效。
  • 如果婚前的房产证婚后加名字不需要交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契税政策的通知》,通知中明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
    意味着,婚后为配偶在房产证上加名字,不需要缴纳契税。只需交纳登记费和工本费馨窝网。实际上,概括起来,就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证上给配偶加名字,存在三种情形:婚前对某一方的房产加名字,婚后对某一方的婚前财产加名字,婚后对双方共同财产加名字。
    对于第一种情形,显然属于房屋赠与,不但要征收契税,还有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其他税目;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形,即只要是婚后在房产证上加配偶名字的,均不需要交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