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建房,户口是父母的,父亲死亡,爷爷奶奶,继承了一不分房子,爷爷奶奶死亡,姑姑们从我爷爷奶奶处继承了我父亲部分房子,现在宅基地确权,姑姑想也加名字,宅基地使用权能这样继承么,我母亲还在,户也没消哪,他们有权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么

2019-03-22 15:48: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我国广大农村,宅基地的管理从理论上来讲实行的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使用制度。即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但公民可以依法取得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作为特殊财产,虽然不能以一般财产的继承方式来继承,但是可以依法取得对该宅基地的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3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第九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第十二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原国家土地局关于《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房屋继承需要的证明

    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

    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 可以确权,具体办理的是农村宅基地所有权确权证,程序可以参照如下提供资料,向当地的镇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户口簿和申请人个人身份证等),委托代理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3.土地来源证明材料(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村民申请宅基地报批表、农村居民宅基地审批表等;转让、继承、分家析产、赠与、受赠的协议书、合同书、证明书等;土地权属纠纷的处理决定、判定书、裁定书;村委会或主管部门出具的权属证明等);???
    4.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村关于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的证明);???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只有被继承人生前的个人财产在其去世后才能成为遗产,而农村土地是村集体所有的,不是个人财产,个人有的仅是承包经营权即有期限的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可以继承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来自集体成员和集体组织的合同规定,是一种约定的权利而不是法律赋予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的特定权利。
    所以,这不是遗产,不能继承。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第三十一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依此规定,只有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才可以继承,也只有林地因为比较特殊,才能由继承人继续承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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