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事情经过是这样的,甲乙均为大学生,因乙方半夜发烧起来喝药吵到甲方,甲方就在晚上侮辱乙方,乙方第二天又喝药恰巧看到甲方,乙方只是想出出气,拿宿舍的拖把(铁的)打了甲方两棍,甲方扭头跟乙方撕打在一起,两个人撕打的过程中造成甲方轻微伤或者轻伤,乙方一身青紫,对于这样的案例怎么处理?现在甲方已经报警,并且甲方已经出院,后期要乙方赔偿,乙方愿意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车费,精神损失费因为这个事情是刑事夹杂民事没有精神损失费,但是除此之外,对方还要二十万,请问接下来怎么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