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人有家暴,至女方流落他乡,趁女方不在男人离了婚,多年后娘家把女方找到,女方怎样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
2019-03-22 07:03: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搜集他家暴的证据,去法院起诉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分两种情况,一是协议离婚,只要双方自愿并签订离婚协议书,到当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可。二是判决离婚,若一方不离或离婚达不成协议可到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但一般来说第一次主要是调解,一般不会判离的,此种情况比较麻烦,耗时长,一般条件下是“感情不合,并分居两年”才会判离的。
  • 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协议离婚。一种方式是通过诉讼途径起诉离婚。
    两种方式。首选,可以采用协商的方式进行离婚。但协议离婚,必须双方对离婚与否,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等达成一致意见。
    否则就无法协商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离婚
  • 法院是以夫妻感情破裂做为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如果有长期家庭暴力,可以视为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可以凭此判决离婚。但如果只是偶尔发生的家庭暴力,则不能片面地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不会轻易以此判决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