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执行房产评估费用谁来出?是谁申请谁来出吗?谢谢

2019-03-22 06:57: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评估全称房地产价格评估,就是对房地产进行估价,也就是说,由持有《房地产估价人员岗位合格证书》或《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的专业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运用估价方法,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结合估价经验及对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分析,对房地产的特定权益,在特定时间最可能实现的合理价格所作出的估计、推测与判断。它实质上不是估价人员的定价,而是模拟市场价格形成过程将房地产价格显现出来,它具有专业性、技术性、复杂性,是科学、艺术和经验三者的结合。房地产交易、租赁、抵押贷款、担保、商品房开发与销售等环节都离不开对房地产价值的评估。  房产抵押价值评估是对抵押房产的市场价格进行分析测算的过程,是为房产抵押服务的,即为合理确定抵押贷款额提供依据。在实际放贷过程中,金融机构往往根据评估结果,按照一定的贷款率(也叫抵押率)提供房产抵押贷款。抵押价格由专业评估机构向金融机构提供,贷款额则由金融机构自身决定。抵押价格的评估只是考虑了作为抵押物的房地产风险,而贷款项目本身的金融风险则需要金融机构在确定贷款额时考虑。专业评估机构对房子做估值,会结合房龄、面积、地段、市价,最后一般不会百分之百的估值贷给你,住宅一般情况7成,做经营略高些;商铺5--6成,远郊区县会降成数。  抵押贷款评估费的收费标准,国家没有明文规定,而是随行就市,也就是评估机构收费标准由市场调节。北京市中介机构目前的收费标准是(商品房):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
    0.4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
    0.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
    0.12%,2000万元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
    0.06%,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
    0.012%。  房产抵押贷款也有的收费还按照住房和商用房来区分,住房的收费标准在之间,商用房是1000起步,超过500万的按照房子总金额的千分之一来收费。是贷款银行认可的专业人士来评估的。一般都是按照后面这个标准来收费的,但具体的还是看人家收多少。不过这种费用还是比较透明的。
  • 关于法院执行费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 对于被执行人唯一房产的执行,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根据该规定,在被执行人只有一套用于家庭居住房屋的情况下,执行机关一般不能采取拍卖、变卖等处分措施。
    不过,由于本条规定的立法目的是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生存权,在被执行人用于居住的唯一住房明显超过家庭居住必需时,如房屋为豪华别墅等情况,执行中应当考虑给被执行人置换一套能满足其家庭居住要求的普通住房,两套房屋的价值差额用于满足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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