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手房按揭贷款,未还清贷款,有法律规定房产证原件一定要压银行吗

2019-03-21 19:52: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银行按揭的正确名称是购房抵押贷款,是购房者以所购房屋之产权作为抵押,由银行先行支房款给发展商,以后购房者按月向银行分期支付本息,银行按揭的成数通常由五成到八成不等,期限由1年到30年不等。
    一般是:
    1、购房者与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契约》,并交纳30%房价款;
    2、到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申请办理贷款手续,提供银行要求的资信证明资料(见下文),由该律师事务所进行实质审查后出具《法律意见书》,上报银行批准。
    3、银行根据《法律意见书》审核后,决定是否批准该按揭申请:
    (1)银行批准,由律师所安排申请人与银行签订按揭合同代理申请人办理预售合同现房房产证抵押登记手续;
    (2)银行不予批准,申请程序终结。
    申请人与发展商另行签订付款协议或按照原购房合同中的有关条款履行。
    需要向银行提供的文件包括:
    ●申请人个人资信证明:
    1、申请人一般须为两人以上。申请人应当提供一份申请书,表明两人愿意共同申请贷款,共同承担还款义务和风险。
    应提供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明、外籍人士护照,港澳台人士回乡证等及两人一寸照片若干。
    2、出示申请人各自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及纳税证明。有兼职的,出具兼职收入证明。
    3、提供个人财务情况,包括有存款情况(人民币外币),拥有私车情况,有价证券及其他资产情况。应出示存折原件或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
    4、贷款申请人提供保人的,对自然人保人,要求有固定的职业,固定的收入,有还款能力,同时要在申请贷款的建行开立户头,存入不低于月还款额6倍的存款。
  • 第196条: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设定抵押的,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
    (一)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实现;
    (二)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三)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四)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第198条: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贷款的房子怎么卖
      
    一、转按揭
      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但是目前可以做办理转按揭的银行很少,所以使用这种方法进行房屋转让。
      转按揭这种方式在不同的银行有不同的规定,有的银行是可以进行办理的,但也有银行是不办理这方面的业务的,还有转按揭一般是通过中介公司办理。所以如果有这方面意向的时候,可以去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二、用买方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
      这是当下二手房交易中最为常见的一种方式。这种模式仅适用于卖主贷款额度较低或者卖主已经还了大半的贷款,所剩贷款数目不大的情况下,而且买主有充足的资金可以支付首付款的时候。
      一般这个时候,买家所付的首付将会是卖家所未归还的贷款数目,这样的情况下,卖家才能顺利的撤销自己房产的抵押记录,从而成功的转让自己的房屋。
  • 担保贷款流程担保贷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
    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