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替朋友买房贷款做的担保,如果他不还了,是不是我必须帮他把贷款还清啊?那我的权益怎么保障,还清后可以卖她的房子抵债吗?

2019-03-20 06:23: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具体说来,当担保人需要申请贷款时,银行首当其冲会根据担保信息中的提示,查看担保人及债务人的征信报告,只有两人信用记录都处于良好状况,没有严重逾期还款情节,担保人才算是成功闯过了“信誉关”,抵达了证明还款能力强劲的环节,靠近于成功贷款的彼岸。
      如果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担保人需要被迫挺身而出,清偿到期债务。
    因此,申请贷款时,额度会受到负债的牵连,产生负面影响,不过,最终的额度还得结合担保人的用资需求和还款能力综合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二十三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 可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不要等还不起房款时才提出,应该提前几个月先跟银行说,委托银行将其房子拍卖掉;第二种情况是还贷人找着买家了,对方能将房款一次性付清;对于不能一次性付清的来说,还贷人也应该提前告诉银行一声,跟银行协商是否可以办理转按揭,但转按揭是否能成功,这都取决于银行说了算,这得看对方(买家)的资质等情况。  无论是哪种情况,切记一定要提前给银行打招呼。
    还贷人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如出现信用不良者,严重者将影响终生贷款
  • 房屋租赁合同应当不受房屋买卖的影响,但是有例外:即是“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按揭贷款买房相当于买了房子后又用自己的房子做抵押给向银行贷款,即设定了抵押权。
    如果房东还不上贷款银行要对房屋实现抵押权的话,那么你只可以要求向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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