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注册的商标只申请了一个类别,另一家公司要我转让,由于转让费没谈妥,对方说他可以申请其它类别,得到商标权,撒回我的商标申请,能否?

商标
2019-03-18 13:02: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简要说明  《商标注册证》遗失或者破损的,商标注册人应向商标局提出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及时申请补发。  
    二、办理途径  申请补发《商标注册证》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这里向你推荐北京汇信合知识产权。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三、办理步骤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在交费窗口缴纳申请规费  
    四、申请书件的准备  
    (一)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1、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书;  
    2、商标注册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具体要求  
    1、所有书件应当字迹工整、清晰,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打字机打印。  
    2、补证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名义、地址应与现商标注册人一致;商标注册号、类别应与原《商标注册证》一致。  
    五、规费的缴纳  补发一个《商标注册证》的规费是1000元。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补证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补证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六、《商标注册证》的领取  《商标注册证》遗失的,如补证申请书件齐备并符合规定,经审查核准后,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上刊登遗失声明,发出《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商标注册证》破损的,申请人在提交补发申请时应将《商标注册证》交回商标局,如补证申请书件齐备并符合规定,经审查核准后,商标局发出《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  
    (一)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人收到商标局的《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后,应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商标注册证》。因各种原因amp;#251;有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商标注册证》时应提交以下书件:  
    1、商标注册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加盖商标注册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领证单位介绍信;  
    3、领证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该注册商标的《商标公告》复印件,或该商标公告期号及商标注册号。  
    (二)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将《商标注册证》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七、注意事项  
    1、申请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必须填写清楚、准确,以便于联系。  
    2、补证与变更名义一起办理的,如补证申请以变更前的商标注册人名义提出,补发的《商标注册证》名义为原商标注册人;如补证申请以变更后的商标注册人名义提出的,补发的《商标注册证》名义为变更后的商标注册人。如原商标注册人公章已作废的,在申请书上可以加盖变更后商标注册人的公章,但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3、补证与转让一起办理的,如补证申请以转让人名义提出,补发的《商标注册证》名义为转让人;如补证申请以受让人名义提出,补发的《商标注册证》名义为受让人。  
    4、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如申请人在办理补证申请6个月后还δ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可向商标局免费查询;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负责向商标局查询。  
    八、特别声明  
    (一)以上内容不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正式发文,因此,所有内容都是指导性的,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二)以上内容于2007年2月修订,如果以后发生变动,或者在办理中与商标注册大厅接待人员的要求不一致的,应以接待人员的要求为准。
  • 所谓著名商标是指具有较高市场声誉和商业价值,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依法被认定的注册商标。  
    一、经著名商标申请认定所指的商品视为知名商品。  
    二、自公告之日起,著名商标所有人、使用人可以在其核定使用的商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业务函件、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它业务活动中使用“***省著名商标”字样。  
    三、在著名商标所指商品的同类商品中,他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1、将与著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作为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使用或者作为未注册商标使用,且可能造成相关公众误认的。  
    2、使用著名商标所指商品特有的或者与其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且可能造成相关公众误认的。  
    四、在与著名商标所指商品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上,将与著名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作为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使用或者作为未注册商标使用,且可能造成相关公众误认的,著名商标所有人、使用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  
    五、他人将与著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字号使用,并可能对著名商标的权益造成损害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登记。但是,企业名称、字号登记在先的除外。  
    六、商标维权不用愁--《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对知名商品的保护中特别指出:禁止他人擅自使用其特有的名称、包装和装潢。凡获得湖南省著名商标认定的,本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依据职能,对被认定的商标扩大保护到企业字号,即禁止他人在相同或相关行业内将著名商标用作企业字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日常的市场检查中,将著名商标列为重点,开展经常性的专项执法活动。  
    七、做大品牌打造市场---“著名商标”有益于企业扩大商标的社会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许多著名商标企业纷纷通过申请“著名商标”来推动企业制定实施商标发展战略。同时,被认定为“著名商标”,给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 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缴纳费用,受理商标注册1000元,补发商标注册证费1000元,受理转让注册商标费1000元,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2000元,受理注册延迟费500元,受理商标评审费1500元,商标评审延期费500元,变更费500元,出据商标证明费100元。
  • 申请所需资料:  
    1、需商标图样;  
    2、注册商标所要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  
    3、身份证明文件:A.公司申请的: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B.个人申请的: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费用:需向商标局缴1000元官费,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还需向代理机构交600元左右的代理费。  申请程序:  
    1、先对商标进行查询,如果在先没有相同或近似的,就可以制作申请文件,递交申请了;  
    2、申请递交后的1个月左右,商标局会给你下发一个申请受理通知书(这个期间叫形式审查阶段)。  
    3、形式审查完毕后,就进入实质审查阶段,这个阶段大概需1年到1年半时间。  
    4、如果实质审查合格,就进入公告程序(这个期间是3个月,也叫异议期间);  
    5、公告期满,无人提异议的。就可以拿注册证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