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与公司签订了五年合同。只工作了一年在没有提前通知就下了辞退通知,开始也通过了三个月试用期,才签了合同,由于目前淡季就辞退我了。我应该怎么办?

2019-03-18 00:54: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单位辞退你有三种情况:
    【1】单位如果是违反《劳动合同法》辞退你,
    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8条,87条,
    每年给你赔偿2个月工资。
    挂着也可以不要经济赔偿,要求继续回单位工作。

    【2】单位如果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47条,
    辞退劳动者,
    要按照劳动者的工龄,每满一年,补偿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
    【3】如果劳动者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情形,(第一项除外),
    劳动者是不会得到经济补偿的。
    【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6条,单位应该给你一份劳动合同,
    没有给你一份,单位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
    【5】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回你的劳动合同,
    如果你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在劳动仲裁时,一并提出。
    【6】单位是否为你缴社会保险,你应该知道。
    每月是否扣你的个人账户社会保险,查社保中心网站缴费情况就会一清二楚。
  • 只签试用期合同的行为违反《劳动法》,依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第2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对于新上岗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根据《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3条第2款规定,“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即试用期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而不能单独签定试用期合同。
    单位通过合同约定规避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行为违法。《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除特殊情况外(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等),当然应该有经济补偿或赔偿。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
    46、4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违反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
    48、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详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还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还应向你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 如果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解除合同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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