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下,朋友五六年前问我借了一万块钱,写了简单的借条,未写明还款日期,签了名按了手印,可以起诉么?

2019-03-15 23:02: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第一步,找对方协商,看对方是否承认借条并还钱。
    第二步,如果对方拒不还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有借条,具有较强的证据效力,胜诉的几率较大。
    第三步,如果法院判决之后,对方仍然拒不支付欠款的话,可以向法院神奇女强制执行。
  •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借条上未写还款日期的,如果是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债权人有权随时主张还款,借条为双方借贷合同的凭证,一直有效。而诉讼时效是从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还款之日计算,时间为两年,在诉讼时效期间,如果债权人主张还款或者债务人同意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但最长债权保护期自借款之日不超过20年
  • 没有亲自签字只按了手印,这张借条按照习惯,应当具有法律效力。《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 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未约定还款日期的,从权利人可行使权利之时起算,如果您在此期间内主张过要求对方还款,或者对方承诺过还款,诉讼时效中断并重新起算两年诉讼时效。但从借款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一般不再予以保护。
    当借条中名字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不一致时,债权人就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这两个姓名为同一人。如可通过所在派出所、居(村)委会出具一张证明。如果有见证人在场,可以找见证人作证,以证明这两个姓名是同一人,以此来认定借贷关系的存在。
    若没有见证人,也可申请笔迹鉴定,以证明借条的真实性、关联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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