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五年前未婚生过一个孩子在外地生的用我的身份证办过出生证明和上户口。孩子跟了男方。现在我结婚的老公是初婚我想问问我生孩子的事情会被计生办查出来吗

2019-03-15 17:12: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 出生证明—办理程序:

    1、由婴儿的家属在产妇出院前,携带《孕产妇保健手册》或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婴儿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生育证在户口所在地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2、非本地户口在我市医疗机构出生的婴儿,由其父母(监护人)携带接生机构出具的新生儿医学记录、婴儿父母的身份证、生育证等有效证件,在市妇幼保健所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3、在医疗机构外出生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程序。对在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婴儿,由各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 办理未婚登记需要带上个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2寸照片一到两张,先到你所属派出所去查一下自己属于哪个社区,然后到对应社区所属的民政部门开具未婚证明。  如何办理未婚证明?  公民办理未婚证明时,除了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所在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委托人需要携带委托书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再将公证书及委托书的身份证复印件寄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拿着公证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到委托人所在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即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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