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社保缴费基数是按年薪算,还是按收入算,年薪以外的补贴是否也应计入缴费基数?2、年初确定了年薪数,年底考核被扣除一些,实际拿到手的低于年薪,如何计算社保缴费基数?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3-15 11:56: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处工作,用人单位半年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离职时,只要用人单位是按照社保缴纳的比例扣除劳动者半年应当缴纳社保的那部分是合法的。  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自行申报后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及时缴纳社保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缴社保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或其银行查询其银行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社会保险法》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险种的缴费对象做了明确规定:  1,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一般来说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2,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  3,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是由企业承担的,在1%左右,个人不需要缴纳。
    单位所缴比例,各地区、不同的行业的企业略有差别,以当地规定为准。  4,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5,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是由企业承担的,在1%左右,个人不需要缴纳。单位所缴比例,各地区、不同的行业的企业略有差别,以当地规定为准。
  •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社保是强制险,公司必须要为员工购买,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给你交社保,若公司没有买社保或没有按实际工工资交社保,员工可以向社保局要求公司补交过去2年的社保,但员工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补交社保,仲裁委会以此事不是仲裁委的受理范围,不会处理
  • 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是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但是,工资收入较低和较高的参保职工,则要按照人社部门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作为自己的缴费基数。今年社保缴费基数要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职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作为制定社会保险征缴标准的依据,平均工资公布后,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也随之进行调整。由于平均工资的增加,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也会“水涨船高”,逐年上涨。
  • 社保补贴的情况涉及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
      1,应在其委托社会保障事务代理的市、区县公共职业介绍机构集中申报缴纳养老保险、大病统筹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
      2,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从认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资格之月起享受。
      3,先由申请人垫付,区县失业保险管理部门审核缴费凭证后,按季度补贴给本人。
      五,不属于”灵活就业人员“的对象:
      1,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被用人单位(含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公益公司、劳务派遣组织)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的,以及实现其他方式稳定就业且劳动报酬高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不属于灵活就业范畴,不适用该政策。
      2,曾经享受过再就业优惠政策的灵活就业人员,不再享受大龄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3,大龄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仅能享受一次。
      4,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自进行就业登记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当月起,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其应领未领的期限予以保留。
      5,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失业后,符合条例规定的,可继续申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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