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我可以买抵押公司的车吗?车主欠债不还,合同到期抵押公司把车开走拍卖,这种情况下的抵押车可以买吗?

2019-03-15 04:31: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规定,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的机动车,不予办理注册、解除抵押、质押登记。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中,并未规定法院查封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
    因此,法院查封的机动车是可以上道路行驶。但是,不允许买卖、抵押或者挪作它用。如果要进行处置,必须经法院同意,办理解除查封手续后方可,否则,就要追究法律责任。查封也就是被司法监管了,不能正常使用。
    根据担保法规定,抵押物对抵押权人(债权人)来说其实就是享有变价受偿权,不能够使用与办理年检,债权人妥善保管的义务。当然车辆如果同时被扣押了的话,就不能上路了。单纯查封可以。
  • 当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时,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的清偿顺序问题分为两种不同的情况:
    (1)抵押合同是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则各债权人按照各自债权比例分配抵押物价值。
    (2)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又可以分为三种情况处理:第一,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且抵押合同均没有办理登记的,则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之价款按债权比例清偿;第二,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且均已办理抵押物的登记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这时如果抵押物的登记时间相同,则按照债权比例清偿;第三,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且只有一部分抵押办理了抵押物登记的,在这种情况下并存的抵押权中,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 未经抵押人同意,抵押车是不能买的,因为存在债务或者担保关系。  销售抵押车是违法的,因为拍卖或者变卖抵押物,除抵押人同意外,应通过法院进行,私自销售抵押物,会被追究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担保法》第五十三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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