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算得上是三婚了、但户口上这是二婚、第一个老公没领结婚证和准生证但是生有一男孩、分手了孩子归他、第二个老公有结婚证和准生证生有一女孩也归了前夫、现在这个老公未婚未育、想去办准生证生小孩请问办得到吗

2019-03-14 08:19: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落户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1、子女落户,需要民政局登记时的《结婚证》
    2、子女出生时医院出具的子女《出生证明》
    3、计生办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
    4、父母任意一方(落户方)的单位户籍员出具的《出生人口上报单》
    5、当地妇幼保健院出具的《妇幼保健证明》
    6、父母任意一方(落户方)的户籍本(如果是集体户的话,需要单位户籍员,把你的集体户提出来,盖上单位印章,并在蓝页户口纸的背面写上你将要落户的编号) 带着以上手续和证明,到当地派出所户籍科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
  • 你好,按《婚姻法》条例,在你们双方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均可。以现在的婚姻登记办法,在一方户口所在的那个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即可。
    一、申请 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注】 二婚的请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
    二、受理 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三、审查 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四、登记 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
    五、发证 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
  • 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从1994年开始,缔结婚姻关系必须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您朋友是1994年以后和现在的对象在一起的,只要没有办理结婚证,就不存在婚姻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上述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在法律上,没有配偶,再找对象的话,不属于重婚。
  • 抚养是父母子女间一种基本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关系的基础是血亲。抚养对父母来说是一种义务。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因此男女双方对在同居生活期间生育的子女都有抚养的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一条第二款“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承担非婚生子女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非婚生子女的抚养。生父生母对非婚生子女有抚养义务。直到子女18周岁为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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