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上班受伤的,现在还在住院,做了手术,手指骨折,现在医院的一切费用都是老板出的,我想问一下,出院后是否可以问厂里要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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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医疗项目是需要手工报销的,医保手工报销的流程是怎样的?由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下面由。
一、医保的手工报销流程 医保的手工报销流程需要社保经办人员把各项票据收齐后逐一扫描、逐一录入、上传系统、打印明细,单位盖章备盘之后,上报医保中心,医保中心复核,所需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能报销。如果票据丢失,需要到医院进行补办。
二、申报住院费用
1、社保卡;
2、收费票据;
3、住院明细单;
4、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院)单;
5、诊断证明和(或)出院证明;
6、医院出具的全额结算证明。
三、由个人现金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条件的,按门诊医疗费用发生时的情况进行手工报销。
(1)参保后未发卡;
(2)参保人员急诊未持卡;
(3)单位欠费;
(4)手工报销期间就医;
(5)补换社保卡期间就医;
(6)异地就医;
(7)
计划生育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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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34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您的情况可以比照上述情况进行对照。但打字、复印、律师等费用暂时还是需要您自己承担。如果您找律师了,上述问题完全可以咨询您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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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期间受伤骨折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由保险支付相关的医疗费用和赔偿。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
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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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骨折至少能鉴定为10级以上伤残,即除应付的误工医疗费外至少能获得7个月本人工资的伤残补助。
等伤残鉴定结果出来后,就可以到社保部门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了。
如果单位没能为你交工伤保险,可向单位要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你不想在公司做了,想解除
劳动关系。还可以向社保部门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向单位要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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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