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三年合同到期,不续签,也没有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该怎么赔偿我?

2019-03-13 07:20: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了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提出来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是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到期,如果用人单位提出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补偿。
    如果劳动者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拒绝续签的属于违法终止,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 合同到期了,公司应提前来通知当事人。年假按照法律规定来休。《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 合同期满终止,公司方面提出维持或者提高原劳动合同条件续签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续签的,则公司无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否则,合同期满终止的,公司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本案中,你可以得到三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因本案属于合同期满终止,不属于单位提前解除合同(无过失性辞退),因此,单位无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更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 合同到期,公司降薪,可以不续签合同,公司会赔补偿金。
      劳动合同期满后,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均应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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