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购买的精装房,14年通知业主验房拿钥匙,我的房子验收时不合格,钥匙没拿,一直催促对方处理,到现在也没有全部弄好。现在他们又说剩余问题给我4000元,我到市场核算剩余问题需要将近2万的费用,而且是房产公司的原因到现在也没有交房,我该如何维权?

2019-03-13 06:43:0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房是开发商向业主履行交付的义务,他委托物业向业主交付,也是可以的,但实际上物业应该提供委托书。  
    一、买二手房合同没有写逾期交房的责任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因此,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房产纠纷问题有哪些,业主怎样维权,怎样解决,  
    一、房产纠纷问题有哪些  
    (一)一般质量问题  一般质量问题包括裂缝、脱皮、空鼓、漏水、漏电等。因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房屋通常品质,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由出卖人承担修理、更换、重做与赔偿损失责任,逾期交付的,应当支付延期履行违约金。交付后质量问题产生或隐蔽瑕疵暴露的,出卖人应当承担保修责任,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修复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二)房屋质量不合格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和规划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验收合格与规划验收合格包括公共设施、绿化、道路、停车场等整体验收,还包括取得规划、消防、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房屋交付前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房屋,并请求解除合同。房屋交付后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买受人可以主张相同权利。同时,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迟延交付房屋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在催告后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不过在现实中,反映开发商延期交房的很多,但要求退房的却很少。在逾期交房的博弈中,开发商总是大赢家。  
    (四)配套设施迟延或者不能交付  配套基础设施包括水、电、气、暖、通讯、有线、宽带等;配套公共设施包括停车场、道路、花园、绿化会所等。基础设施完备是买受人正常居住必备条件,如该设施缺乏,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房屋,逾期交付的,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五)房屋相关资料不完备  房屋交付时,出卖人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政府机构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较权威地证明房屋业已竣工验收合格;  
    2、房屋测绘机构出具测绘资料,该资料用于权属登记,也可以确定实测面积与约定面积之间的误差;  
    3、《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前者是出卖人对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后者是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的文书。  出卖人未提供第1和2项资料时,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房屋;未提供“两书”时,不构成拒绝接受房屋的条件。  
    二、遇到房产纠纷业主怎样维权  遇到房产纠纷可以按照以下五个步骤进行维权:  
    (一)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房地产争议双方直接协商是目前解决房地产争议的最常见途径。针对房产交易过程中自身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购房者可以以口头、书面等多种形式与房屋销售方直接沟通,指出问题并商议解决办法。  
    (二)求助于消费者协会商品房购销产生争议,解决过程中单个购房者与开发商相比处于弱势,购房者可将商品房购销纠纷投诉于当地消费者协会,求助消费者协会对相关商品房购销纠纷的买卖双方进行调解、处理问题。  
    (三)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处理针对所购商品房存在的与购房合同不符、施工质量、延期、物业管理、虚假广告、收费等问题,购房者可向包括地方建设委员会、规划委员会、房管局、工商管理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投诉并申请调解、处理。  
    (四)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出现的法律规定应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之外的纠纷,如购房合同的履行等问题,购房者可依据购房合同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另行签订的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五)通过法院司法途径购房者通过协商、调解无法解决的房地产争议问题,可通过司法途径,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相关问题。
  • 交房是件复杂的事情,其中缴纳费用方面就是非常重要的。新房交房流程本身就是一个很繁琐的过程,对于第一次买房的业主来说并不确定哪些费用该缴、哪些不该缴,总担心因为不了解而掉入陷阱。那我们现在就来了解下新房交房费用构成及大致收费事项有哪些,让自己做到心中有数,装修起来也能明明白白。
    一、新房交房税费
    1、契税:契税的缴纳费用与房产价格成正比,按照国家指定的具体标准收取,一般不存在纠纷。
    2、公共维修基金:公共维修基
    3、房屋产权登记费:
    4、证照印花税:5元/本。
    5、工本费:10元/本。
    二、新房交房物业管理费用
    1、物业管理费:在办理入住手续时,绝大多数情况会被要求先缴付一年的物业管理费。
    2、供暖费:北方地区冬天会统一供暖,所以如果办理收房入住手续是在6月份之后,在大多数的情况下会被要求先行缴纳一个供暖季度的供暖费用,南方除外。
    3、其它相关费用:如果在入住时现场办理专用停车位可能还会收取停车费,除此之外还有装修保证金;车位地锁、门卡等押金可能会被收取。
    三、新房交房开发商费用。
    1、房款尾款:新房交房业主就得把房贷尾款给付清,这个根据双方合同约定进行就可以。
    2、面积差额款:在办理入住手续时首先要做就是结算面积,退、补房屋尾款。虽然我们在购买房产时已经知道了该房产的面积,但是房产的实测面积与购买合同中还是会存在一些微小的差异。
    3、装修变更费用:有的业主会在房屋装修上进行变更,所以涉及的费用等相关问题一般会签订补充协议,这一部分费用需要根据业主与开发商的补充协议收取。交房税费的费用大致就是这些了,由于新房交房入住需要交的费用还是比较多的,总的来说可以分为税费、物业和开发商等三部分的费用,具体有哪些编辑在文内给大家进行了介绍,不过每个地区的实际费用情况都不一样,最好要以当地的标准为准,交房缴纳费用时注意点就可以。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你!
  • 房地产拍卖是指拍卖公司受银行、司法机关等单位或社会个人的委托,向社会公告房地产出售信息,通过竞拍人竞拍的方式使房地产所有权发生转移。  房地产拍卖流程简示:  产权人或有权机关委托——勘测评估——与拍卖公司签署委托合同——公告拍卖信息——拍卖登记——交纳保证金,取得竞拍人资格——参加拍卖——成交——支付房款——办理产权证——交房  房地产拍卖主要有以下几个程序:  
    一、拍卖行接受客户委托  房产的所有人作为委托人与拍卖行签署委托拍卖合同,拍卖行是委托人的代理人,在接受委托后以拍卖行的名义主持拍卖。  
    二、拍卖的鉴定与估价  对拍卖房产进行鉴定和估价是拍卖前的第一项准备工作,核定房产评估必须由房地产评估师进行,并对评估结果承担相应责任。  
    三、确定拍卖房产底价  指拍卖成交应达到的最低价格基数,底价过高会导致拍卖失败,过低又会使委托人受经济损失。底价确定后,当事各方应保守秘密。  
    四、确定拍卖日期  日期拟订和拍卖房产的产别、用途、数量都有关。从刊登广告到公开拍卖,间隔可在一周左右,展样时间不得少于2天。  
    五、发布拍卖公告  拍卖是一种公开竞买活动,必然发拍卖公告,主要反映拍卖房产的内容、拍卖时期、拍卖地点及其它必要事项。  
    六、审查竞买人资格  参加房产拍卖的竞买人应是具有民事权利与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拍卖主持单位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七、竞买人缴付保证金  在拍卖程序中,缴付保证金是成为竞买人的必要条件之一。竞买人竞价成功,其保证金可转为价金,竞买未成功,保证金如数退还。  
    八、组织拍卖会实施  拍卖会由主持拍卖的拍卖师、负责记录的记录员、监督拍卖实施的监拍员及协助实施拍卖的其他人员共同实施。  
    九、拍卖品的权属移交  房产一旦成交,拍定人当即付款,即完成了拍卖房产的权属转移。买受人从拍卖行或执行法院领取房产权利转移证明后,就取得了该房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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