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个孕妇,过斑马线被一辆三轮车从非机动车道转入机动车道时撞倒,住了四天院,事故肇事者从未谋面,事故判定对方全责,但是说没有经济能力,和子女关系不好,拒绝赔偿任何费用。我该怎么办?肇事者老头老太太,农民,有儿有女

2019-03-10 20:39: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非机动车无过错的情况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第三者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第三者保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无第三者保险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无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二、非机动车有过错的
      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机动车一方负主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70%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负同等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负次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30%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无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20%赔偿责任。
      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在高速路、快速路等封闭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的赔偿责任。在其他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60%的赔偿责任。

  • 1. 全责方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指定一个定损中心(除非有人受伤,否则不需要向交警报案了,即使交警来了也不会给你们开单子的,还是叫你们去定损中心处理)。
    2. 双方一起到到定损中心,所有的保险公司都有定损员在一起集中办公的,填一张责任书,然后找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定损员拍照定损,记住带好行驶证、驾驶证和交强险保单(无责方也要带着的)。
    3. 定损中心一般都和修车厂挂钩的,如果定损以后就决定在那里修,那么就一分钱也不用交,无责方修好车去拿车走人,不过要把行驶证、驾驶证和交强险保单复印件给对方(注意,无责方也需要提供交强险保单复印件)。
    4. 如果不在定损中心的修车厂修,那么就拿好对方的保险公司报案号,把车开到你平时修车的4S店或其他修车厂,报案号告诉接待你的人,然后你就可以走了。修车厂会跟保险公司联系,让定损员来定损修车。
    5. 修好车后,你去提车的时候需要先把修车费用交给修理厂。修理厂会把打印的定损单、修理单明细和发票给你。
    6. 跟对方约时间碰头,把前面说的行驶证、驾驶证和交强险保单复印件和修理厂给的定损单、修理单明细和发票给对方,对方把钱给你(钱不给你那些东西是不能给对方的)。
    7. 如果你的修理费用超过2000,那么麻烦点,还需要跟对方一起(一定要当事人双方一起到场)到定损中心去找交警(也是现场办公的,但只有周一到周五有)换事故认定单。换好后,当场跟对方结账即可。
  • 交通事故肇事者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误工费
    4、护理费
    5、交通费
    6、住宿费
    7、营养费
    8、残疾辅助器具费
    9、残疾赔偿金
    10、被抚养人生活费
    11、死亡赔偿金
    12、丧葬费
    13、精神损害抚慰金(构成犯罪的没有此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