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大人,请问涉嫌合同诈骗的从犯,能否争取缓刑执行?申请缓刑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19-03-10 13:22: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构成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构成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诈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每增加二千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2)诈骗数额在五万以上不满五十万的,每增加六千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3)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每增加四万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4)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但该情形已却为犯罪构成事实的除外。且每增加一种情形,可以再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但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增加基准刑的比例累计不得超过100%
    (1)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点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2)诈骗灾区、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意料款物的;
    (3)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4)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5)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
    (6)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4、诈骗次数达二次以上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一下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1)确因生活所迫、治病急需而诈骗的;
    (2)在案发前自动将赃物归还被害人的;
    (3)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
    6、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不可按犯罪处理;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应当减少基准刑的20%-50%在对诈骗犯罪进行处罚时,需要结合犯罪手法以及实际诈骗取得的犯罪数额,这样才符合法律规定的罪刑相适应原则。
  • 有借条,借款人逃跑不构成诈骗罪,属于经济纠纷。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合同诈骗有以下表现形式:
    一、以合法手段掩盖非法目的。
    二、重操旧业者多屡骗不爽。
    三、运用见证手法骗取信任。
    四、冒用他人名义实施诈骗。犯罪分子身份证、单位证明等证件均为伪造,并非常善于伪装,虚张声势甚至假借他人资产以显示其实力,投其所好甚至对受害单位方主管人员进行行贿,以骗取其信任。
    五、伪造担保票据非法获取。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实施合同诈骗。犯罪分子或利用高科技手段伪造此类票据,足以乱真,或以非法手段获取,不易被察觉。
  •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为十七万,属于合同诈骗罪中“数额巨大”的标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积极退赃退赔并得到受害人谅解的,可从轻处罚。具体量刑标准由人民法院审理确定。法律依据:
    一、《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2014):
    (三)、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
    8.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其中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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