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3/17号合同到期,我们公司只有星期二办理离职,公司让我13号就办理离职,有啥影响吗?这属于合同到期离职吗?

2019-03-08 15:04:1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1、申请离职(向主管部门申请)的申请书;申请内容需符合离职条件;
    2、申批通过(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
    3、移交工作(向单位、公司安排的接班人移交自己手头的工作、资料);并通过审查认可;签定移交清单(工作单位办理)。
    4、办理社保、医保转移手续及失业手续(社保局办理);
    5、如在公司或单位住宿;需办理离厂手续。获得放行认可;
    6、如公司或单位机要部门、岗位还需签订离职后的保密协议;
    7、结算工资和离职待遇(财务部门和人事部门办理)。
    8、根据自行情况选择合适的离职、离别形式。(如感谢、茶话、宴请等);
    9、国家机关和单位还需办理人事档案调离手续;一般带户口、高学历、高职称的职工则一般将人事档案调往人才市场;
    10、如有接收单位,可直接申请调往新入职单位。一般在劳动人市局(指定的人才市场办理)。
  • 合同到期不续签,和公司协商不成,立即到 公司所在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主张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离职。如果公司没有给你劳动合同,无法证明你还在试用期,你可以快递形式寄送书面辞职书(保留快递单据),30天后即可离职。公司不予结算工资的,你可去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