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机动车正常行驶在路上,突然有一辆三轮电瓶车逆行避让在边上摔倒了,机动车没撞三轮车,我下车帮忙抚他起来,后说他让我而摔,我报警,后交警扣我驾驶证,行驶证,叫对方看伤再调节,请问我婆有担责任吗?

2019-03-08 01:31: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另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为全部责任:
    (一)追尾的;
    (二)逆行的;
    (三)倒车的;
    (四)溜车的;
    (五)开关车门的;
    (六)违反交通信号的;
    (七)未按规定让行的;
    (八)依法应负全部责任的其他情形。
  • 机动车驾驶证需经依法培训。 第二十条 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其中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资格管理。
      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的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
    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 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相撞谁的责任,  
    一、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相撞谁的责任  责任以交警部门认定为准。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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