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生意上他欠我2万元钱,至今未还,人跑了,他司机的号码还是可以打通的,公安局说这件事情不归他们管,找法院,请问,如果找法院,法院能找到那个欠钱的吗?中介有个担保的,担保的现在不还,现在担保不还,欠条是欠钱人打的,现在应该找谁?

2019-03-03 05:11: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钱不还人失踪这种情形,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
    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由此可见,宣告失踪后将能确定对失踪人的财产代管关系,并能解决对失踪人所欠债务的清偿问题。所以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借你钱的人失踪,然后要求从他的财产中清偿欠你的债务。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公司欠钱,债务要如何清偿?
    1、权利人一方拒绝接受债务人一方履行,债务人可以向公证机关申请提存,提存后,视为债务人已履行。提存的财产发生毁损、灭失等情况的,该风险由债权人一方承担。
    提存期间,提存财产产生的孳息归债权人一方。
    2、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应当优先清偿有担保的债权,各个债权人均无担保时,按照查封、扣押的先后顺序清偿。
    3、债务人如果是企业法人,财产不足清偿所有债务时,权利人可以申请其破产。
    4、债务人对同一人负有多笔同类债务,除非另有约定,按以下顺序清偿:
    (1)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
    (2)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
    (3)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
    (4)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
    (5)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

  • 1、看担保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而定:
    (1)如果是一般担保,根据担保法第17条第2款中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也就说,一般担保中,债权人不能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款的义务的;
    (2)如果是连带担保,那么债权人是可以直接向担保人主张债务的;
    2、如果债务人跑了,债权人都会起诉担保人的,担保人好像不能避免还钱的;
    3、如果无力偿还,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要求担保人还款,担保人都有还款的义务,如果判决书生效后,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届时,法院可以查询担保人名下的财产,如银行存款、车子、房子、股票等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