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产假于9月21号结束,因还未恢复请了事假未被批准,已协商产假结束离职,而且有记录已提出辞职,被同意的,只是不方便过去手续还未办理,离职表给我邮寄过来的,我还没寄回,产假薪资已发放,但是生育津申报材料未提交,现在企业发函说我9月21到10月17号旷工,发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还发函要求我提交生育津资料,对于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可以不予理会吗,还有我已经离职,是否就没有义务必须提供给他们资料?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3-02 20:24: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条件
    (1)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用人单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内的,要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②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③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如果劳动者旷工,用人单位有相关规章制度明确出勤办法,按规定处罚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既可以由单方依法解除,也可以双方协商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出现国家法律、法规或合同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时,不需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合同效力可以自然或单方提前终止;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因某种原因,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从订立到履行过程中可以预见的中间环节,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正当权益的重要保证。
  • 员工旷工多少天可以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问题在国家现行法律里找不到具体的天数规定。企业可以在《劳动合同书》里与劳动者约定具体的天数(连续的和累计的),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书》里约定劳动者必须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并在《规章制度手册》里规定具体的天数(连续的和累计的),然后发给劳动者每人一本《规章制度手册》,由劳动者亲笔签收。
    劳动者不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表明接受约定。当员工的旷工天数达到约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标准就可以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了。注意国家法定假日和周末假日不能作为旷工日计算,也不影响旷工的连续性要写入约定。
    如果企业没有与劳动者事先约定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呢?下面介绍一种稳妥的没有法律风险的企业单方面与旷工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补救办法。当劳动者发生旷工以后企业向旷工者发出《催告信》要求旷工者限期回企业上班,《催告信》要用挂号信发出以便收取回执。
    如果旷工者拒收或者人在外地,企业可以在本地报纸的广告版上刊登《催告书》要求旷工者限期回企业上班,并请旷工者的亲友帮助转告。旷工者如果到限期不回,企业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停发工资。
    企业手中握有回执或者刊有《催告书》的报纸,不怕旷工者投诉或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