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一个不太熟悉的朋友,盗窃我一万元,现在她已经因涉嫌诈骗罪被立案拘留28天,据警察说这人是惯犯,之前有过两次案底,现在,他家里人不打算管她,我的这个钱还能要回来么?另外之前因为他各种说自己有事,找借口,从我这里借了五万多,一直没有归还,他自己也跟警方承认这个事情,警察说让我找证据,说判刑的时候需要我自述,只要她认这个事情,就可以再定诈骗罪,这五万多我还能要回来么?判刑的话,估计她会判几年

2019-03-01 17:53: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0条第2款规定: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63条规定: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可以取保候审;第115条第2款规定: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7条规定: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可以取保候审;第90条规定: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6条规定: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被告人,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80条规定:对已经逮捕的被告人,如果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人民法院可以变更强制措施
  • 一般是以诈骗罪进行处罚,诈骗罪的法律规定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具体量刑要看金额、在犯罪中作用的大小等。
  • 对于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我国刑法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66条规定: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 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刑罚处罚。关键要看取保候审期满后,法院作出有罪还是无罪,如果判处有罪就有案底。  案底不会消除,会伴随着个人一辈子。但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相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  
    二、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犯罪人员信息库  为加强对犯罪人员信息的有效管理,依托政法机关现有网络和资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分别建立有关记录信息库,并实现互联互通,待条件成熟后建立全国统一的犯罪信息库。  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录入的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犯罪人员的基本情况、检察机关(自诉人)和审判机关的名称、判决书编号、判决确定日期、罪名、所判处刑罚以及刑罚执行情况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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