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因劳动纠纷起诉到区级劳动仲裁!老板打电话说,劳动局,法院!我都有朋友!你告也没用!过来5天我去仲裁,询问结果!仲裁工作人员,也劝我别告了!遭但我的拒绝后!仲裁说,我得证据不行,不给立案!并且来了不受理通知单!本人相信法大于一切!会坚决告下去!但我不知道怎么办了?请律师给支支招!拜托拜托!朋友建议我去,市级劳动仲裁申请!不知道可以吗?

仲裁
2019-02-28 11:47: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直接向劳动部门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一)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二)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四) 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
    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 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
    (二)身份证明。
    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
    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三)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四)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当提交。
    如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地等情况);如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相关规定,申请人申请劳动仲裁,应提交仲裁申请,并载明应提交的事项。具体条款如下: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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