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是这样的,我之前上班的那家收藏公司,昨天警察打电话给我叫我去警察局协助调查

然后,说是那家公司涉嫌上千万,让我一定过去协助调查,我接了电话之后联系了之前公司的人,她家属说他老婆也是接了电话之后去协助调查然后直接就被拘留了,现在都有半个月了。我想问一下,我去了之后会不会直接拘留,最后会被判刑吗?

刑事辩护
2019-02-28 11:30: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协助调查因不是规范的法律概念,故无时间规定。  “协助调查”并不是一个具有非常严格定义的法律术语。《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另外,《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人民警察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以上这些规定,为“协助调查”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但与此同时,法律并没有对于针对作证行为进行更细节性的规定,也没有规定违反这些规定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 针对欠债人被依法判刑,债务能否追讨的问题,通常情况下通过下数方法进行解决:到服刑地管辖法院起诉,待判决产生法律效力后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条件不允许会暂停执行,待条件成熟后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 如果诈骗数额较大的,涉嫌诈骗罪,公安机关会进行刑事拘留,由法院对犯罪嫌疑人定罪处罚。

    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处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属于行政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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