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有一借款合同,借款人构成邢事范罪,担保人(借款人到期不能付款时,担保人有保证责任)这样可以起诉担保人吗?谢谢

2019-02-26 18:56: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借款合同纠纷起诉证据: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9.其他证据。
  • 你好,你有有义务偿还的。至于你手里是不是有一份,只要你签过字,对方手中握有你签字保证的借款合同,你就应当承担担保人的义务。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你是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所付的法律责任分为两种:?
    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保证人都要承担担保责任的,保证是有期限的,一般保证的期限是债务到期后六个月,看看你的保证是不是过期限了
  •   根据担保责任的不同,债权人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也将由所区别。
      对于担保人是连带担保责任的,出借人可以选择起诉担保人或者借款人,也可以将两者一并起诉。
      对于担保人是一般担保责任的,出借人可以直接起诉借款人或者将借款人和一般担保人一起起诉。
  • 以下是对于担保抵押的保证期间的相关规定的回答:《担保法》第52条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由此看来,抵押担保的存续期间即除斥期间与债权的存续期间是一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从这一规定看,抵押权的行使在债权诉讼时效消灭后的二年内,也就是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所以综合这两项规定,由于抵押担保的期间届满后只是债权人失去了请求法律强制保护的权利,并不会消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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