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附带民事一审判决死刑,被告上诉二审判决死缓并且在二审判决书下达几个月了未告知受害人家属,作为受害人家属应该怎么做,谁应该承担这个责任?

刑事辩护
2019-02-25 04:36: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在十五日内上诉,则一审判决未生效,不发生法律效力,不能执行判决的相关内容。
    二、对于上诉期的法律规定:第一百四十七条
    (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受害人对法院判定被告人的罪名不服,可以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但不可以上诉。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 对法院判决不服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依法可提起上诉和再审程序。
      
    1、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2、《刑事诉讼法》关于上诉和申诉规定。
      第二百一十六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第二百四十一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 就针对被告人上诉的二审案件而言,不会被改判为死刑。  上诉不加刑是刑事诉讼中的基本原则,被告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而上诉的,二审法院不得加重对被告人的刑罚。所以,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被告人上诉的,二审法院不可以改判成死刑。
      但是,如果同时检察院进行抗诉的,则有可能被改判为死刑。  另外,如果是二审法院发回重审,且因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则有可能被原审法院改判为死刑。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