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买车要用我担保,假如贷款人偿还不起,我又还不起怎么办

2019-02-23 15:24: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办理贷款购车手续的办理  
    1、贷前调查,贷款申请人认真填写“贷前预审表”交银行初审。  
    2、银行通过“贷前预审表”初步完成对申请人的贷款资格审查,对符合银行贷款标准的申请人,银行通知贷款申请人准备个人贷款申请资料。办理贷款购车手续的材料  
    1、《个人贷款申请书》;  
    2、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护照、港澳台湾同胞往来通行证等。借款人已婚的要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明;  
    3、户籍证明或长期居住证明;  
    4、个人收入证明,必要时须提供家庭收入或财产证明;  
    5、由汽车经销商出具的购车意向证明;  
    6、购车首期付款证明;  
    7、以所购车辆抵押以外的方式进行担保的,提供担保的有关材料,包括质押的权利凭证、抵押房地产权属证明和评估证明、第三方保证的意向书等;  
    8、如借款所购车辆为商用车,还需提供所购车辆可合法用于运营的证明,如车辆挂靠运输车队的挂靠协议、租赁协议等;  
    9、借款所购车辆为二手车,还需提供购车意向证明、银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车辆评估报告书;车辆出卖人的车辆产权证明、所交易车辆《机动车辆登记证》、车辆年检证明等。办理贷款购车手续四细节  细节一:免息车贷不免手续费  细节二:办理贷款购车手续前仔细阅读相关保险条款  细节三:零利率贷款购车限制多  细节四:办理贷款购车手续前认真考虑上浮车款和贷款利率  贷款购车需要按照以上手续进行办理,不同银行办理要求稍有不同,详情可咨询想办理贷款的银行。方法/步骤1 贷款买车贷款流程:  
    1、客户申请。客户向银行提出申请,书面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资料;  
    2、签订合同。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视情况办理相关公证、抵押登记手续等;  
    3、发放贷款。经银行审批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所有手续后,银行按合同约定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汽车经销商的账户;  
    4、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2  贷款期限  通常最短6个月,最长5年。上海工商银行对于公务车改革项下的汽车消费贷款,期限最长可放宽到8年。上海农业银行对自用车辆贷款期限最长为5年,营运车辆贷款期限最长为3年。3  贷款利率6个月
    4.2%、1年
    4.425%、3年
    4.575%、5年
    4.65%、8年
    4.8%(上海工商银行)。  6个月
    5.04%、1年
    5.31%、3年
    5.49%、5年
    5.58%(浦发银行、上海建设银行)。4  还款方式  期限在1年以内的贷款,一般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利随本清。一年以上贷款有两种主要还款方式,每月还款付息额计算公式如下:  等额本息还款法:贷款总额×;;;月利率+贷款总额×;;;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总月数-1]。  等额本金还款法:贷款本金÷;;;还款总月数+(贷款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月利率。  据统计,不少消费者比较倾向于贷款买车这一方式。在贷款买车之前,其相关知识需要全面了解透彻。
  • 担保人对贷款人的担保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贷款人还不上钱,担保人就有义务替贷款人偿还。银行为了方便,肯定是想要钱,而不是拍卖贷款人房产去换钱,这种情况下银行会向担保人索偿。
    担保人可以以贷款人仍有还贷能力为由向法院提起抗辩权,但是抗辩权是否成立还需要法院裁决,同时如果银行不接受抗辩,担保人还是要还钱的。担保人履行还款义务后,贷款人的债权自动转移至担保人身上,担保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冻结贷款人的房产,用以偿还担保人所代偿的债务。
  • 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最易在民间借贷利息上产生矛盾。对民间借贷利息纠纷可以参照《合同法》的明确规定:
    1、借贷双方对于利息问题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无偿借贷的性质。债务人在借款期限届满之前偿还或者在未约定还款期限时,并且在债权人要求还款时,在合理期限内还款的,不支付利息。
    2、,借贷双方约定了利率标准后又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对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即不得搞高利贷,如果超过4倍(按现行利率)也没关系,最多有纠纷时,法院不保护超出部分。我的补充::18你作为担保人可能需要承担担保责任,但要具体研究担保合同的约定,有些担保行为是有期限限制的,还有些担保条款约定不明确也可以争取。
  • 贷款办理手续:
    签订合同——办理抵(质)押登记、保险、公证等手续——合同生效后填各类凭证——借款人开立存款帐户——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1)签订合同 贷款审批后,经办人员按不同的借款用途和贷款担保方式要求分别填与合同、借款人当事人(借款人、抵(质)押人、保证人)与建设银行有权签字人签订有关合同。
      
    (2)办理抵(质)押登记、保险公证、开立借款人存款帐户等有关手续,签订抵(质)押合同及收妥抵(质)押物后,信贷部门应按抵 (质)押物逐项登记“抵(质)押物及权证登记簿”同时根据抵(质)押价值填制“中国建设银行抵(质)押物收妥通知书”加盖经办人 名章、业务部门公章及借款人或抵(质)押人名章后,连同抵(质)押权证、质物及权证交保管部门和会计部门。
      
    (3)合同生效后填制各类会计凭证。
      
    (4)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会计部门收到信贷部门的发放款通知并审核无误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贷款划付手续、划款采用直按款或专项划款中的一种方式划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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